美媒文章:欧洲为什么与美国对华出口管制抗争******
参考消息网1月2日报道美国外交学者网站2022年12月27日发表德国墨卡托中国研究所分析师安东尼娅·赫迈迪和丽贝卡·阿塞萨蒂的文章,题为《欧洲为什么与美国对华出口管制抗争》。全文摘编如下:
2022年10月,美国对中国实施了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出口管制。这些规则寻求限制中国获得先进半导体技术的机会,其目的是迅速利用美国的影响力来削弱中国的超级计算和人工智能能力。
新的管制措施大大加剧了中美科技竞争。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杰克·沙利文说,美国希望在人工智能和其他“力量倍增技术”方面“保持尽可能大的领先优势”。
但这是有风险的。除非其他主要半导体生产国加入(这些国家迄今为止一直不愿这样做),否则,其中一些管制措施不会取得效果。
新的出口管制措施最初引发了关于现有规则、即外国直接产品规则所涵盖范围的困惑,外国直接产品规则对一些在海外制造的产品实施出口管制。由于美国的技术在半导体供应链上几乎无处不在,因此美国可以授权或阻止域外销售。事实上,这些并不涵盖半导体制造设备,因此最初阿斯麦控股公司的设备可以不受美国长臂管辖。沿着这条道路前进可能损害美国的利益,也会严重削弱盟国间的信任。关键是,华盛顿可以在它愿意的时候利用自己的影响力。
信任问题并不新鲜。尽管经济上的考虑在美国的出口管制法规中没有一席之地,但华盛顿对全球技术贸易越来越多的干预引发了人们对保护主义的担忧。
阿斯麦控股公司首席执行官彼得·温宁克抱怨说,华盛顿偏心美国半导体制造设备领域的企业,证据是它近年来大力游说荷兰政府,这导致荷兰拒绝发放对华出口极紫外光刻机的许可。这些抱怨表明信任受到削弱并且人们认为美国采取了贸易保护主义做法。
各国政府处境艰难,因为它们必须确保这样的出口管制措施不会扼杀本国产业。例如,如果没有日本的支持,欧洲或荷兰的单边管控将使日本竞争对手获得优势。已经有迹象表明,中国企业可能正在转向日本的半导体制造设备生产商,因为这些企业使用的美国技术更少,因此更不可能受未来涉及半导体制造设备的外国直接产品规则影响。
来自中国的收入对许多半导体公司来说至关重要。
尽管美国正在劝说伙伴国减少在芯片和电动汽车电池等其他领域对中国的依赖,但欧洲企业担心去全球化的代价。芯片供应链之所以高效,是因为它是全球性的、一体化的。如果供应链分崩离析,越来越多的国家奉行谋求自力更生的政策,芯片的成本就会上升。欧洲工业需要越来越多的芯片,不仅是在高科技行业,还有正被自动化和数字化改造的汽车等低技术领域。
然而,追求完全自给自足的供应链并不现实。
深圳拟推“共有产权住房”******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报道:1月17日下午,深圳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四份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征求意见文件。根据其中的《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拟推出共有产权住房,为封闭流转、满五年可转,售价约为土地出让时市场价的一半。
政府与购房人共有产权
该意见稿对“共有产权住房”作出定义: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主要采用市场化方式建设筹集,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等,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供应。深圳市政府根据住房供需情况,逐步将常住居民纳入供应范围。
对于申请条件,要求深户、在深缴纳社保满5年、无自有住房、未在深圳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5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等。
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按照土地出让时市场参考价格的50%左右确定,单套住房销售价格根据项目销售均价,结合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
签订合同满5年可转让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按份共有,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市场参考价格的比例确定,原则上不低于50%,同批次销售的同一项目的产权份额相同;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封闭流转,签订买卖合同未满5年需退出的,应当向代持机构申请收购个人产权份额;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的,购房人可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个人产权份额或者申请收购。
中低收入者买房容易了
记者梳理发现,深圳现行保障性住房为:安居型商品房、可售型人才房、公共租赁住房。根据最新拟订的四份文件,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演变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三大系统。
其中,关于共有产权住房的推出,拟将取代原有的安居型商品房及可售型人才房相关制度。前述意见稿明确提出: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深圳拟推共有产权住房,本质上也是在完善保障房体系,让中低收入群体能够降低购房成本,将对深圳楼市产生长期影响。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